工地受伤需赔偿,包工头有资质则直接负责;无资质且公司知情则连带赔偿。人损赔偿包括残疾金、护理费、误工费等。工伤社保报销范围包括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费用、非协议医院直接相关费用、境外发生费用。
法律分析
工地受伤需要找包工头进行赔偿,原因如下:
1、如果包工头有承包资质的,工地受伤由包工头直接负责。
2、如果包工头没有承包资质,而且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则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包工头是实际施工人,包工头与其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劳动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人损赔偿项目如下:
(1)残疾赔偿金。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营养费。
(6)交通费。
(7)后续治疗费。
(8)伤残赔偿金。
(9)精神损害抚慰金。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工伤社保报销的范围如下: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拓展延伸
工地事故后,工人起诉包工头或公司,谁应负责赔偿?
在工地事故发生后,工人受伤并选择起诉包工头或公司,以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包工头作为工地的负责人,有义务确保工地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果包工头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工人受伤,他可能会被认定为责任方之一。其次,公司作为雇主,也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如果公司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工人受伤,公司也可能被认定为责任方之一。最终,法院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方的责任程度,来判断最终的赔偿责任。因此,无法简单地确定包工头或公司中的哪一方应该独自承担赔偿责任,而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故的具体情况,工地事故赔偿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工头作为工地负责人,应确保工地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公司作为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最终的赔偿责任判断将根据各方的责任程度、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因此,无法简单确定包工头或公司中的哪一方应独自承担赔偿责任,需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