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婆打老公属于家暴。家庭暴力认定如下:
1、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等手段及器械伤害,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2、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
3、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4、虐待体罚式。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5、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等。
处理家庭暴力的方式如下:
1、请求他人、其他组织的帮助;
2、向公安机关报警救助;
3、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律援助;
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总之,老婆打老公属于家暴。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对于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为肉体摧残式、精神迫害式、性虐待式以及虐待体罚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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