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时,应成立清算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在清算时处理。注销后基本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会由主(上级)公司接手,也就是说,当一家分公司注销后,还存在债务、债权的,可以找主公司进行处理。
而如果发现找不到上级公司,或上级公司一并注销了的话,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的工商档案,档案中会有一个债权债务承受人,如果不存在债权债务承受人的话;
工商局是不会通过分公司注销或者上级公司注销的。这时,就可以要求该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相关责任,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自己剩余的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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