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与没收财产有以下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犯罪;
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一、罚金不交会怎么处理?
罚金缴不起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
二、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剥夺政治权利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不适用缓刑。
与此同时,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如果被判处附加刑,仍必须执行附加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三、处以罚金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处以罚金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罚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犯罪分子如期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多适用于贪图财利或者与财产有关的犯罪,也适用于少数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通过剥夺罪犯一定数额的财产,从而达到惩戒和教育的刑罚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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