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有实权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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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4 08:53:12
董事有实权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有。(一)董事的权利。1、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2、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3、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二)董事的义务。1、当董事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时,该董事对公司负有连带损失赔偿责任。2、关心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3、不得为自己其它同类业务公司的董事或经理。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导读有。(一)董事的权利。1、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2、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3、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二)董事的义务。1、当董事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时,该董事对公司负有连带损失赔偿责任。2、关心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3、不得为自己其它同类业务公司的董事或经理。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有。
(一)董事的权利:
1、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
2、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
3、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
(二)董事的义务:
1、当董事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时,该董事对公司负有连带损失赔偿责任。
2、关心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不得为自己其它同类业务公司的董事或经理。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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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有实权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有。(一)董事的权利。1、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2、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3、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二)董事的义务。1、当董事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时,该董事对公司负有连带损失赔偿责任。2、关心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3、不得为自己其它同类业务公司的董事或经理。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