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病情和医疗水平,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的计算标准根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而定。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100元×X人×X天,食宿费=300元×X人×X天。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
根据具体病情和医疗水平而定。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
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100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
伙食补助费=100元×X人×X天
食宿费=300元×X人×X天
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结语
根据具体病情和医疗水平而定,计算标准为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100元×X人×X天,交通食宿费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100元×X人×X天,食宿费=300元×X人×X天,而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则需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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