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的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注销的流程
1、先是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其中所需资料主要如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原始档案。
2、然后就要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4、紧接着就可以进行注销国、地税登记证了;注销完毕后,然后进行登报,在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进行办理注销。
5、最后只需要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就可以了,所需资料主要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和代码证原件。到此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流程完成,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成功的被注销了。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