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人还不上钱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替债务人还钱,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能怎么办
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则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担保人才需要替责务人偿还债务;在此之前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的,则只要债务人到期没有偿还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替债务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可追债的情况都有哪些呢
担保人在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的情况下可追债。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2、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三、担保人是否有权向借款人追债
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债。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债务。
担保人追偿债务的,以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数额为限。如保证人自行承担的数额超过主债权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不能行使追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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