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定强行低价承包土地的行为违法的依据是:强行低价承包土地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同时以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承包合同无效。
一、行政协议可以撤销吗
政府可以要求撤销行政协议。行政协议是政府和行政相对人签订的协议,其本质上属于合同,因此,政府在该协议符合撤销条件时可以依法撤销该协议。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撤销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致使合同至始不产生法律效力,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可被撤销的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有可撤销事由1年之内经过诉讼或者仲裁行使法定的撤销权后才能致使合同不产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三、什么条件下可以撤销合同?
有权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三人以欺诈手段,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且对方知道或应知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受胁迫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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