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对方造假债务,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发现对方伪造债务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需满足婚内产生、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包括赡养、抚养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不足清偿由协议或法院判决。隐藏、转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被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造假债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从上述总结中可以看出,凡是在结婚期间用于夫妻日常共同生活包括赡养老人,供养子女,共同经营等活动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夫妻双方有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即使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么也是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一方隐瞒另一方在外借债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所欠的债务也应该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对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有此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应具备两个基本特征,即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条件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若一方隐瞒借债行为或违法行为所欠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由双方协议清偿或由法院判决。对于隐藏、转移、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该方的财产。如有发现,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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