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对公转账会涉及两种类型的业务,第一是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一种是业务往来,就是有购销关系或者有加工合同第一种,资金拆借。企业间得资金拆借,一般是不需要开发票的。公对公转账也是企业防范风险的一种方式,证明资金的流向。如果有借款合同就更好了。不收利息不会涉及税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不管是金融机构还是其它单位,只要发生将资金贷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视为发生贷款行为,要征收增值税。
短期借款,不收利息的资金拆借,可以用其他应收款来处理。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等到对方还款时,从银行取得的进账单可以对此笔业务进行核销。
第二种,业务关系。不管是购销关系,还是加工关系,都是业务往来,公对公转账以后,没有发票来此笔业务进行核销,将会出现长期挂账的现象。
所以,即使用其他非正式单据平账,因为没有正式发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要做调增处理。非正式单据只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却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
所以还是要尽量取得发票,只有取得发票才能构成企业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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