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缴费标准根据由国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河南省为例缴费标准为:
①本省户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②非本省户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509元。
③低保户、五保户、孤儿、重度残疾人员和纯二女结扎户等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参保缴费标准
(一)调整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二)新生儿缴费标准。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用缴费,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年底。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错过缴费时间的,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照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缴费,享受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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