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受理 之后,认为之前所提交的材料或者描述的事实等不够清晰时,则会再次通知职工前往去劳动局协助调查核实。一般这种情形是之前 申请工伤认定 的时候,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等细节问题未阐述清晰,故劳动局需要再次调查核实,以便作出决定。
《劳动法》第83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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