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应立案侵占行为,申诉至检察院如理由不成立,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立案标准包括:明知财物属他人、财物为他人遗忘、埋藏或委托保管、财物价值达数额较大、拒不归还他人。
法律分析
侵占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只要满足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就应该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进行申诉,要求公安机关给予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的立案通知之后,应当立案。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下:
1、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
2、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
3、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4、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
拓展延伸
侵占罪行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范围?
侵占罪行作为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其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范围,涉及到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是主要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机关之一,依法行使立案侦查职权。侵占罪作为一种犯罪行为,涉及到财产的侵占和非法占有,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因此,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中具备对侵占罪行进行立案侦查的职责和权力。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确保犯罪行为的查清和犯罪嫌疑人的追究。当然,具体的立案侦查工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和判断。总的来说,公安机关对侵占罪行的立案侦查是合法的,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结语
公安机关应依法对满足立案条件的侵占罪行进行立案侦查,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向检察院申诉,并要求给予不立案的理由。检察院会对理由进行审查,若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侵占罪行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立案侦查措施,确保犯罪行为查清和嫌疑人追究。总的来说,公安机关对侵占罪行的立案侦查是合法的,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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