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生育津贴具体补偿标准各有不同,具体需要参考当地文件。比如太原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即17周,含120天)流产的,按15天计发;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即18周并氏行至28周,含196天)流产的,按42天计发;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绝哗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太原市政府办公室《我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即17周,含120天)流产的,按15天计发;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即18周至28周,含196天)流产的,按42天计发;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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