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一般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其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出资瑕疵的情况,或者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