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三)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四)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风险提示: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该提交哪些资料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风险提示: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变更登记的,当场变更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风险提示: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董事长或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或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三)清算报告;(四)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五)审批机构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风险提示:创投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创投企业终止。非法人制创投企业必备投资者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因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终止而豁免。
合伙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如下:1、选定清算人;2、在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3、支付税费以及清偿债务;4、编制清算报告;5、进行注销登记。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需要提交材料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企业集团登记证。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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