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欺诈方应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并赔偿损失。撤销后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五年未行使则消失。法律另有规定按其执行。
法律分析
遇到合同欺诈,受骗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骗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则受骗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失。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的某些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应返还因该合同所得到的财产,如果无法返还或不必返还,则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各方都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法律有其他规定,则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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