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是否退还。
彩礼在法律上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那么彩礼是应当退还给男方的。
具体退还多少,就需要女方进行举证了。举证证明彩礼已经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消费掉了。如果不能举证,到了法院法官会根据双方生活时间的长短,考虑到双方育有子女判决女方酌情返还一部分。
还有一点,男方想要彩礼需要提起婚约财产纠纷。但男方可能会主张女方返还所有的东西,包括赠与的手机、电脑、项链等物品。这时,女方需要明白彩礼和以表达爱意为目的的赠与(普通赠与)的区别。
二、不构成重婚。男方没有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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