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第一:只要你们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注意是劳动合同)的话,哪怕只约定了时间一个月,或者你只做了一天就辞职,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你也是长期工。
第二:假如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你就是按照其他员工一样上班的,那么你也是属于上述意义上的长期工。
第三:假如你和公司签订的是类似于兼职,即以小时计酬的,那么你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假如超过了你可以要求他们与你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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