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路不构成诈骗,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去找到债务人,让债务人继续的还钱。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一、民间借贷诉讼向谁举证?
首先,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同时,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
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
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最后,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二、欠钱的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
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等财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根据有关规定,您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三是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司法实践中,不少骗子利用合同形式、以公司名义租用地方骗取供应商的货款,然后一走了之,给债权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债务人的行为,已经不是商业上的欺诈和拖欠,而是骗取财产目的的诈骗犯罪。债权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刑事控告受理后,就不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民间借贷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民间借贷纠纷找不到欠款人时,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1、向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会立案受理;
2、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有保证人的,可以依据约定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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