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寻找第三者的方法,来满足自身对情感或者性的需求。属于婚内出轨情况有:通奸,通奸是偶尔的婚外情,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同居,同居特指有配偶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重婚,重婚是指出轨方有配偶,还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一、对于婚内出轨如何认定?
婚内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夫妻双方常因其中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婚内出轨的行为对另一方是极不公平的。很多当事人会认为婚内出轨一定与法律上的婚姻过错是对等的,然而出轨只是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个用语,它并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婚姻过错才是具有损害赔偿性的一个条件。
二、证明婚内出轨需要哪些证据
1、性行为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实践中可以引导其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如何实施。
5、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6、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条件许可时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7、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8、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9、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如果有当事人自认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的证据,需要收集好,以便将来离婚时用到。
对于婚内出轨的行为,目前在社会上是比较常见的,法律上对于出轨行为并没有认定为违法。一般情况下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出轨的行为,是可以协商来进行处置的;但如果无法协商处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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