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定工程合同怎样结算
未签定工程合同,现工程完工,对方已签字验收已一年。怎样结算?
签字验收,可以初步证明你所完成的工程量。但是就结算价款,要结合具体工程来说,你表述的过于宽泛!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一、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项工程评分不低于75分的合格;75分以下的不合格;机电工程,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0分的合格,90分以下的不合格;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分部工程评为合格;任何分项工程不合格的,分部工程不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的,单位工程评定合格;任何分部工程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合格;
4、合同段及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包含的单位项目全部合格,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任何单位项目不合格的,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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