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家庭欠债,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校园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1、学生本人向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2、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3、学校组织学生填写、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
二、助学贷款的利息计算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分下列两种情况:
1、在校期间无息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在学生就读期间由国家承担,即在校期间不需要承担利息
2、离校后收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
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5.1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5.1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5.50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5.50
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5.65
三、征兵学费补偿费是啥意思?
征兵学费补偿代偿是指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三)明确普通高校、银行和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工作中的责任。
普通高校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借款额度内,负责组织本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申请,并向经办银行提出本校借款学生名单和学生申请贷款的有关材料,对申请借款学生的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监督学生按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经办银行在审批贷款时,要按照中标协议的约定满足普通高校借款人数和额度需求,并在中标协议规定的工作日内,批准贷款并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向学生发放贷款。
借款学生要如实填写公民身份号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完整;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认真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直接向银行还款,承担偿还贷款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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