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同意也可以提前走。一般而言,劳动者是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则提前三天,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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