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提起诉讼需要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裁决,裁决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一、拆迁补偿对承租人造成侵占金以后怎么办
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侵占拆迁利益的,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投诉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老旧小区拆迁补偿标准
老旧小区拆迁补偿标准:
1、由于拆迁改造的原因,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协议来定;
2、如果不同意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应如何处理
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当事人申请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为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人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房的,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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