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是指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属于精神虐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还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等。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一、离婚协议中过错方有什么
过错方一般指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夫妻一方:
1、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构成重婚。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一方出轨长期与第三者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对象不仅包括无过错的夫妻一方,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包括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其他情形相当的过错行为。
如果夫妻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数额、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每对夫妻产生的矛盾纠纷和过错都不相同,因此无法制定一个硬性标准。
二、婚内家庭冷暴力离婚有经济补偿吗?
婚内家庭冷暴力离婚有经济补偿。
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方式。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要求经济补偿时,需要举证证明对方存在家庭冷暴力,同时也要举证证明冷暴力给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老公经常语言攻击,属于家暴吗
语言攻击达到使家人的精神受到侵害的程度即构成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若未构成实质精神或身体损害即不构成家庭暴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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