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拆迁;这是两个法律关系,拆迁补偿要看是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债权债务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实务当中债权人可以申请保全,拆迁部门一般也会配合在债权范围内冻结补偿款。
首先拆迁办公室应该与房子的主人进行协商协议拆迁。如果有争议的房子,对整个拆迁工程有阻碍,应该由争议的双方自行商议如何处理拆迁得到的补偿。
一、房屋拆迁中权属争议的情形有哪些
拆迁中的产权争议一般有以下情况:
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
2、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双方当事人仍然有争议的;
3、一方当事人虽然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他方当事人已经明确提出产权主张(这种产权主张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明确提出产权的诉讼请求);
4、已经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当事人各方主张房屋产权的;
5、因房屋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造成产权发生争议的;
6、因历史上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导致的产权争议;
7、其他产权争议的情形。
二、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
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
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
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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