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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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4 21:56:05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已经2005年1月13日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1、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2、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3、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导读《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已经2005年1月13日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1、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2、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3、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已经2005年1月13日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
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1、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
2、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3、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4、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5、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6、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7、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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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已经2005年1月13日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1、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2、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3、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