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一、学生之间非故意伤害应该怎么处理?
学生之间存在非故意伤害的行为,如果构成侵权行为的,一般由其监护人替代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大多数学生为未成年人。《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二、教唆他人侵权,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教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被教唆者实施加害行为导致他人损害成立侵权的,由教唆者与被教唆者承担连带责任。若被教唆的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如果对方监护人无过错,则由教唆者单独承担责任。如果被教唆者的监护人有过错的,被教唆一方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三、学生在校外打架归谁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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