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成立公司的流程按照以下六点成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成立公司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事项: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2、出资手段方面,法律允许用货币以外,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同时又规定,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3、设立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设立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同时,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全部缴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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