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公司领导的言行已经造成了工作环境的恶化,导致员工对工作产生严重阻碍,意外地造成了无法忍受的职场环境,员工为保护自身权益辞职是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经济补偿的。然而,如果员工辞职的原因是个人主观因素导致的,因为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属于个人行为过失而无法获得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行为与公司因素造成劳动争议的裁决和处理是不同的,公司领导骂人如果在职业上不影响员工的权益和工作效率,则属于个人行为,劳动仲裁机构很可能不会认定为公司的责任。如果员工认为公司领导骂人的言行已经构成了对自己权益的损害,可以通过举证证明,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赔偿请求,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范围需视情况而定。
总之,具体应是否能获得补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评估,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局或律师以获取更一致的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调解意见或裁决,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客观、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过错发生方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调解意见或裁决,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客观、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过错发生方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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