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卡换单位后多久可以继续使用
看具体情况,辞职后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辞职后,单位停止为你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你的医保账户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封存,暂停享受本市基本医保待遇。账户封存期间,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仍可继续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用于门急诊就医,持医保卡结算,账户资金用完为止,不享受其它医保待遇。
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医保卡的使用方法
(一)医保卡使用范围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二)医保卡余额查询
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三)医保卡交易查询
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四)医保卡密码
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五)医保卡的保管
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六)注意事项
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
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10000元报销范围在55%-65%之间。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