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实刑的当日开始执行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执行有期徒刑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原来被羁押的,开庭后会及时收监;原来取保候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出具执行书,会被及时收监羁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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