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建房证不能过户,需要办理土地证后才能过户。
土地证属于宅基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和过户,只是原来的卖方无权再申请宅基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土地证过户方法:
需要买卖双方是一个村集体户籍。双方一起到该土地所属村委会,找管事的,咨询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在村委会同意,以及配合办理过户前提,就可以办理受让方姓名土地使用证,注销之前的老土地证。不是一个村的户籍,办理不成。农村土地不对外人。只在本村集体户籍人士之间转让。
扩展资料:
刘青与张强签订协议书,刘青将其所有的一处自建房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张强。张强分多次向刘青支付了6万余元房款。
后来刘青了解到,房屋无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合法手续,不能转让。他转让给张强的自建房没有产权,他认为自己与张强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属无效,故要求张强退还房屋。但张强不同意刘青的说法,拒绝退还房屋。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2017年3月7日,刘青将张强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以涉诉房屋无产权,是违章建筑,不得合法转让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我国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原告修建的自建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亦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与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协议无效。法院判决,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相关款项及利息应予退还。
张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终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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