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低保办理流程:
第一阶段:个人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送交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并出具户口,身份证,银行账户材料,填写审批表。
第二阶段:村(居)委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不符合的材料退还,符合的进入下一程序。
1、村、镇两级对材料进行审核;
2、镇逐户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村、镇两级组织民主评议;
4、不符合条件的退还;
5、对符合条件的,在村、镇两级公示,并填写申请审批表。
第三阶段:相关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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