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案件结束后,被取保候审人员没有违法行为,保证金应该予以退还。退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一次性退还:在案件结束后,可以直接向缴纳保证金的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一次性退还。
2. 分期退还:如果一次性退还不便或不合适,可以协商分期退还。
3. 抵减: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员因犯罪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情况,可以将保证金抵减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金额后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九十七条 对没有违法行为的被取保候审人,保证金应予退还。
第九十八条 保证金的退还,可以一次性退还,也可以分期退还。如果因被取保候审人的犯罪行为需要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的,可以抵减保证金后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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