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司法所不接受的解决方法如下:
1.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2.司法局不接受时,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向当地公安局咨询处理,反馈情况。
3.作为被判刑者,根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4.咨询辖区是否属于该司法局管辖范围内,如果不是,请与你的住所辖区相符的司法局对接。
一、缓刑人员一月要去几次司法局
缓刑人员一月要去一次司法局。判缓刑通常不能够当天就走。缓刑是对构成犯罪、应受处罚的罪犯实行的暂缓执行处罚的措施。在缓刑的考验期间,只要罪犯不再犯法,法院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缓刑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以下裁定: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二、刑事案件到司法所是怎么回事
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三个程序,没有司法局介入这个程序,案件也不会移交司法局。
但被法院判缓刑的人,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必须拿着判决书去当地司法局备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被法院判处缓刑的人员,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10天之内持判决书到当地司法局报到。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立即办理登记接收手续,通知指定司法部门3天内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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