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归责是以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与公平原则为例外。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
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一、民法典有没有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正当防卫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谁有民事权利能力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
特点是主体的平等性、内容的统一性、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三、民事权利民事利益的区别
民事袭权利民事权利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