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主体资格还存在的。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客观上并不必然产生使公司民事行为能力丧失的后果。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要注销公司后,公司的主体资格才会消失。
一、出纳都可以是法人吗
首先要注意自然人可以担任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法人是一种组织,公司就是企业的法人。
公司的出纳只要不存在下列情况是可以单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保险公司不给注销执业证号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不给注销执业证号的办法: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以保险公司违法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这个需要自己写一份起诉书,要有充足的理由还有自己的证据。在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为此给自已的造成损失。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有:
1、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未满3年的将不被允许使用;
2、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负个人责任。自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3、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公司其出资人或股东,应当依法履行组织清算义务,拒不清算的,将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4、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不能贷款、限制出行及不能领取养老金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哪些限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限制包括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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