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提起仲裁,没有约定的,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有什么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6、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
7、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无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为条件。
8、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勘察、设计、监理人不包含在内。
二、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建设单位应支持房屋租赁或买受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请求。此外,建设单位可以向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进行质量追溯。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三、承包一个工程需要什么手续
承包人承包工程的,如果要招标的工程,承包人要投标,中标后要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如果不需要招标的,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承包合同后,就承包了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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