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客体为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是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和过失组成。
根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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