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可以凭借自己的身份证到民政局并且向民政局说明结婚证不在自己手上的原因,同时向民政局提出调取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收到上述婚姻关系证明后,持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系列证据至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即可。
一、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二)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三)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补办结婚证的程序中,若需委托他人来补办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却不同意怎么办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写好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一旦对方不同意离婚,无论是上述两个原因的哪一个,都会导致双方无法协商成,所以,只能选择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要带着相应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结婚证丢失了或不在自己的手里,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
3、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书(主要证明子女的情况);
4、财产证据;
5、感情破裂证据;
6、离婚起诉状。
三、60岁的父母怎样补办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