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因为票据纠纷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是行使票据权利而发生的纠纷和行使票据法上规定的非票据权利 而发生的纠纷。
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怎么确定法院?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票据追索权具体如何行使?
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
支票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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