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了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包括请求给付的只能是金钱、金钱和有价证券需到期且数额确定,并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等。申请书应明确数量和所依据的事实、证据。
法律分析
申请支付令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拓展延伸
支付令的申请条件与法院规定: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法律要求
支付令是一种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措施。根据法院规定,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债权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拥有合法的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其次,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人已经逾期未支付债务,或者无力履行债务的事实。此外,债权人还需要向法院提供详细的债务情况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实际情况。通过支付令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对债务人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义务。这一制度的存在,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途径,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结语
支付令是为保障债权人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需满足一定条件:请求给付的只能是金钱及到期、数额确定的请求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的申请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途径,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进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章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章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
(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章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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