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首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提异议申请的是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是第三方行为,是否合法还需要商标局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与理由去判定商标是否应当被核准注册。
一、注册商标权需要哪些步骤
注册商标权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选择注册方式: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进行注册前查询在先商标有无相同或相似;
3、准备资料和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
4、及时提出申请并耐心等待;
5、通过审查与公示后获得《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时间要十二个月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需要就其商标的一定范围内,取得专用权的,应当申请注册商标。经商标局进行九个月初步审定,三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二、注册商标所需手续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包括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商标局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审核,通过审核下发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审核的商标注册申请,需进行整改;商标注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之后,进入商标审核的实质审查阶段,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会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需进行对应的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复;注册公告,通过实质审查即可进入三个月的公告期,期间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针对收到的异议,商标申请人需进行异议答辩。没有异议或者答辩通过,即商标注册成功。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三、如何办理商标权过户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转让商标权的手续是,商标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商标权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由商标管理部门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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