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修高速公路占地属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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