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在接到贷款机构打来的催款电话时直接向对方讲清楚情况,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信息说明借贷非本人所为,要求立即终止借贷关系,而自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若要收回款项,让对方去找冒名借贷的人还钱。
2、解释给贷款平台后对方置之不理,依然不停催款的话,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举报(能让人冒名借贷的贷款机构有很多都不正规,所以审核并不严格,对此,自然可以向银监会反映情况)。若纠纷处理不清,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若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恐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话,也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首先,应当立即报案。其次,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第一件事,就是有权要求银行认定该合同无效。最后,可以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对公民个人品德、信誉的综合评价,涉及公民的名誉。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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