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恶意变更法人
法定代表人在审判程序中往往是积极参与诉讼的,因利害关系尚未明确,双方在争取最大利益。败诉后,法定代表人则会出现怠于履行甚至逃避、拒绝履行诉讼义务的情况。由于诉讼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惩罚,有的法人代表预见到败诉,为了逃避上述惩罚,在审判阶段就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拒绝履行、怠于履行义务等作好准备。
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法定代表人,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1、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2、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受理后10个工作日领取。
3、质监局受理、换照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4、国、地税局受理、换照受理后5个工作日领取。
5、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