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是我们国家为那些在劳务过程中、生产中受到事故伤害还有经常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的医疗、生活等的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偿,是属于一种我国社会有保障制度,下班回家受伤是否算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情形,如果符合,则属于工伤,反之,则不属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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